三、资质要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,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1、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并经国、地税登记的法人单位,有能力独立完成采购项目要求的技术及服务,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;
2、投标单位须为市内大型知名零售企业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公司注册资金必须≥500万元;
3、投标人应在无锡市设有仓库、加工厂、配送中心等场所,具备所需物资的仓储、加工及配送能力,投标时需提供佐证材料;
4、投标人需有800人及以上本地企业成功销售经验,需提供供销合同复印件;
5、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和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原件。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属的专业和技术资格。
6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
四、投标单位须承诺内容
1、必须承诺投标产品符合上述招标书要求。前来投标单位需免费提供招标的所有品种样品,中标单位供货必须与样品同规格、同质量,否则中标单位需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。本次报价的产品供应商要保证食材正宗,不含杂质,无变质,包装完整,外包装有明显的原产地、有效期、生产许可标记等。
2、产品质保期年限。
3、中标单位按规定时间交货,因供货方原因耽误交货者,需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。
4、付款方式:物品发放后,无不良投诉,2个月内一次性付款。
5、中标单位要派人员负责物品的保管、现场发放及破损更换。
6、其他优惠条件。
五、报名须知
1.报名时间:2018年12月13日-14日(工作日上午9:00—11:00,下午14:00—16:00)
2.报名地点: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行政楼402
资格初审通过后可获取采购文件,须提供以下材料(加盖公司公章)
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
②税务登记证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
③在无锡设有仓库的证明
④本地800人及以上本地企业销售合同复印件(报名时携带原件)
⑤法人授权委托书(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)
⑥投标单位如不是生产商,须提供生产商相关的资质代理证书、授权书。提供大型医疗单位供货合同若干份。
采购文件获取方式:电子文档(携带以上资质文件、并经审核通过即可获取)
六、其他事项
1、开标时间:2018年12月18日(周二) 14:30
开标地点:医院行政楼三楼315会议室
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供招标货品的样品,以供评标人员现场评定(样品封存)。
2、如未中标,院方恕不解释原因。
3、医院地址:无锡市安镇街道1128号,邮编:214105,
电话:0510-80519749。
联系人:杨老师
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
2018年12月8日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