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国务院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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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数: 添加日期:2008年05月26日 |
国务院公告
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 年 5 月 19 日至 21 日为全国哀悼日。在此期间,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致哀,停止公共娱乐活动,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。5 月 19 日 14 时 28 分起,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,届时汽车、火车、舰船鸣笛,防空警报鸣响。
通 知
各党支部、各科室:
为表达我们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响应国务院号召,我院党政要求:
1、 在今天14:28分,我院所有员工在本岗位默哀3分钟,向遇难同胞致哀(除正在手术、和正在抢救病人不能停下以外)。
2、 近三天不得放音乐。
3、 近三天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娱乐场所。
各党支部要认真执行上级指示,做好通知和落实工作。
无锡锡山人民医院
二OO八年五月十九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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