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保护患者权益,保证患者信息准确、完整,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,我院将于2018年9月1日起,全面实行“实名制挂号”。
届时,门诊病人(包括儿科患者)挂号时需出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、护照、回乡证等,能证明本人身份信息的有效证件,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
实名制挂号可为患者建立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,有助于就诊信息的连续完整性,利于患者治疗,就诊过程中出现检验检查结果异常等危急情况,可及时联系到患者或家属,降低风险。
在进行实名制挂号时,医保患者首次挂号时,要携带医保卡和二代身份证,至门诊收费窗口,工作人员为其办理就诊卡,登记有效信息及联系方式。复诊挂号时携带医保卡、二代身份证和就诊卡即可。自费患者在首次挂号时,携带二代身份证至门诊收费窗口办理就诊卡,登记身份证有效信息及联系方式等;复诊挂号时携带二代身份证和就诊卡即可。
当挂号时未带身份证的情况下,首诊挂号时到一站式服务中心登记信息,凭手工分诊单到人工挂号窗口进行挂号就诊,但再次就医时请务必携带身份证。而复诊挂号时未带就诊卡、未带身份证,等同首诊患者;对于带就诊卡、未带身份证者,服务中心人员会指导患者到相应收费窗口挂号。
另外,如果自费患者没有身份证怎么办?这类患者可携带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,包括:户口簿、护照、港澳台人士身份证或回乡证。未领取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的儿童,可携带户口簿或监护人身份证挂号就诊;外籍人士出示护照;港澳台人士出示身份证件或回乡证。
目前,实名制挂号仅限门诊患者,对于急诊暂时无法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的危急重症患者不作限制。
地址: 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大成路1128号(大成路与锡东大道交叉口)
电话: 0510-82402084
邮编: 214105